2018/12月桃園場地開通被介紹之夥伴,在1月累積完成10張訂單,即可與介紹人對分$1,000!
活動資格:2018/12/1-12/31於桃園場地開通且於註冊時有填寫介紹人號碼之夥伴。
活動時間:2019/1/1-1/31單月累計完成10張訂單。
獎勵內容:獎勵1000元,達成獎勵標準推薦人與被推薦人,『各拿新台幣 500 元』。
案例說明:
#建銘專接保溫袋訂單
阿嬌推薦建銘來加入啦啦快送,於2018/12/8開通當天就領取保溫袋,
因為建銘一月有空,剛好又遇到很多用戶特別需要保溫袋,光靠2019/1/3-1/15 十二天就接了10張訂單,正式達標!
因為要統一讓31天計算完整的關係,且適逢過年1000元獎勵在計算截止日(1/31)的下一個禮拜二(2/12)將1000元各自存入到阿嬌和建銘的儲值金帳戶中。
阿嬌因為建銘的努力賺到獎勵,真是可喜可賀!
注意事項:
- 此活動獎勵只限於有收到 Lalamove 寄送簡訊之夥伴。
- 此獎勵金$1000由介紹人和被介紹人對分。
- 此活動獎勵只適用於2018/12/1-12/31於桃園場地開通且於註冊時有填寫介紹人號碼之夥伴。
- 此活動獎勵完成訂單適用於Lalamove服務範圍(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)。
- 被介紹人過1/31後最近的獎勵計算日進行統計,介紹獎金將於下一次領款日時自動存入介紹人與被介紹人電子錢包(適逢過年將順延一周)。
- 活動統計係以平台正常訂單為計算,不包含違規、空車費、差額補單等非運送服務紀錄,且為鼓勵新人夥伴多體驗,指定訂單不列入計算。
- 被介紹人務必於第一次註冊帳號時,填寫介紹人的手機號碼,恕不接受事後補填。
- 被介紹人須是2018/12/1-12/31後第一次註冊與開通,且為以前從未開通的司機夥伴。
- 介紹人的身分必須是已開通夥伴,才能領取推薦獎金。
(如被介紹人通過訓練時,介紹人不符合資格則無法領取。) - 若有任何形式干擾、作弊行為,Lalamove有權進取消該員活動資格與終身停權處份。
- Lalamove保留最終決定權(包含隨時暫停、更改、終止、延長活動,或修改相關條款及規則),不做另行通知,所有活動內容以此頁面公告為準。
還沒加入Lalamove車隊夥伴的行列嗎?
心動不如馬上行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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